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13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为做好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株财函〔2020〕18号)要求,我局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审计工作基本规划、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2.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并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并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的建议。
4.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负责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负责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项培训。
10.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管理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负责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
11.负责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市审计局设1个二级机构即市投资审计中心(未独立核算),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法制审理科、财政审计一科、财政审计二科、行政事业审计科、金融与社会保障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资源环境审计科、政策落实审计科、投资审计科、企业审计科、重大项目稽查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审计技术科、内部审计管理科。株洲市审计局核定行政和事业编制88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77 人,长期聘请专家11人,临时聘请专家130人次,临聘工勤人员12人,离退休职工41人。
二、预算支出及绩效情况
(一)预决算及信息公开情况
1.2019年部门决算收入情况:收入合计2658.2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220.24万元。
2.2019年部门决算支出情况:支出合计265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34万元,项目支出340.86万元。
3.2019年部门决算结转和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1.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4万元。
4.预决算公开:在我局门户网站与财政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了单位预决算。
5.“三公”经费控制:2019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21.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2万元,公务接待费1.8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了5.21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我局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及时申报年中预算调整,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2019年株洲市审计局(含1个二级机构)基本支出为2317.3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3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 把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万元。
2.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892.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保障株洲市审计局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支出等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3.其他资本性支出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新增、更换。
项目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专项审计业务和“金审”工程的正常开展。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及调查项目177个,查处违规金额164008万元,处理应上缴财政资金84729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185849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904835万元,移送处理事项68件,在促进政策落实、推动深化改革、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政策跟踪审计扎实开展。采取“上审下”的模式,对醴陵市、芦淞区、荷塘区、炎陵县、攸县、茶陵县、渌口区7个市县进行政策跟踪审计,对100余个省、市、县重点项目进行了实地查勘,重点审查“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政府部门及国有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中小微企业帐款及农民工工资、减税降费等方面情况。
2.财政审计不断深化。组织对2018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对11项重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审计调查,开展一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专项审计调查。
3.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强化。全市共完成79个单位85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市本级对12个单位、14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
4.政府投资审计卓有成效。注重由重工程结算审计向在程序上全过程、内容上全方位、范围上全覆盖的“三全”审计转变。全年,市本级工程结算审计定案项目130余项。
5.开展重点专项审计关注民生。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和乡村振兴战略地有效推进,对全市村级财务收支与扶贫专项资金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6.国有企业审计力度不断加大。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对市级平台公司下属36家经营性子公司开展了经营管理效益情况审计调查,审计结果为市委政策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有力推动了公司的股权改革和转型发展。
7.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根据省厅安排,实施了临武县委书记、县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三、资金管理及绩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预算资金使用计划性有待加强,完善用款计划管理,更科学合理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进一步细化收支项目,按项目、按时间、按进度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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