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发布日期:2023-10-19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案例:
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市审计局对我市某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开展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该单位未将固定资产账面余额219.88万元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记管理。
以案说审:
上述做法不符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湘财办〔2010〕3号)第二条第一项“按照财政部要求,此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涵盖的范围包括:经全省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各级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涉密单位的涉密资产详细信息暂不进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但必须按财政部门的要求,将涉密资产数据汇总信息上报各级财政部门。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纳入实施范围。”的规定。该单位应尽快将固定资产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责任编辑:李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