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审计局2013年度全市执法监察 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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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4-23信息来源:审计局
市纪委:
现将我局贯彻落实《2013年全市执法监察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意见》(株纪办发〔2013〕5号)文件精神的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开展节能减排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察
今年,我局拟向上级审计机关申请授权对中央财政、省财政投入的城镇污水处理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围绕项目评估审批、资金拨付、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等环节,查处并纠正骗取、套取以及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审计涉及财政、住建有关部门,城市排水公司及下辖的董家塅、霞湾、龙泉、白石港、清水塘5个污水处理厂。
二、深入开展国家投资项目廉洁性评审工作
由我局国家投资审计处组织和实施,突出加强对审计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将招投标,土地和矿产权使用、审批和交易,资金使用和管理,物资采购,工程质量和工程结算等环节作为审计重点,着力解决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1.竣工决算审计。组织开展对2010年城市四区园林绿化项目、市廉政反腐教育基地改扩建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摸清工程的资产状况,检查项目建设和组织管理情况,关注项目建成后的投资效益,提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的审计建议。
2.拆迁资金审计。以揭露和查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资金的合法、安全、有效使用为目标,对城市四区拆迁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对单位的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项目资金的拨入、支出和运用情况以及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审计,促进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加强廉政建设。
三、认真开展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切入点,着重摸清住房公积金、国土资金等5类专项资金的总体规模和管理方式等情况,综合分析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揭示和反映资金整合与分配、项目管理与效益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完善制度,强化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1.住房公积金。审计本级及各县(市)管理部城市住房公积金2012年度征集、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基金。审计2012年度市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3.房屋维修专项基金。审计从该管理中心成立之日起至2012年房屋维修专项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4.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
5.墙体改革专项资金。审计2012年度我市墙体改革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是切实完成上级审计机关部署的大型行业审计。
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跨年项目,2011年至2015年分年度实施)。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由我局金保科牵头组织县市区审计机关实施,对我市“十二五”期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在掌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全面反映保障性安居工程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重点关注2012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与完成情况;关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关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关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后续管理及退出机制的建立情况;客观评价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执行情况,揭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的建议,保证中央部署和要求落实到位。
2.醴陵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计。根据省厅统一安排,由我局经贸科牵头组织,审计技术科、醴陵市审计局派出审计人员参加,对醴陵市2011年至2012年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在摸清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分配、管理、使用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对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客观评价,充分揭露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补贴资金申报、分配、管理、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保障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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