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审计局创建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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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2-14信息来源:审计局
为努力创建“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创优争先、加快发展的意识,营造一个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现审计部门的良好形象,依据全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标准和条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二十字工作方针,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为基本内容,以审计工作为中心,以推进审计工作、提高职工素质、树立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的良好形象为目标,为我市打造“发展升级版”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挥审计应有的功效和作用。
二、工作目标
巩固全市审计机关文明建设成果,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审计机关的文明建设层次,着力营造全员积极参与的创建氛围,认真做好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行业、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的工作,力争年内建成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努力实现“机关赢奖杯,社会赢口碑,干部赢实惠”的“三赢”目标。
(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突出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确保我市审计业务工作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二)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和驾驭水平,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创新型、责任型、廉政型的坚强领导集体。
(三)立足于服务审计实践,打造一支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无私无畏,坚守底线、严守法纪,执法求真、尽职尽责,昂扬向上、奋发有为,谦虚谨慎、开拓进取,敢于审计、善于审计的干部队伍。
(四)坚持用规章制度约束人,不断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成果运用、审计整改落实等工作,努力形成一个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把审计监督与机关管理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做到结合抓、抓结合,着力构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
(六)抓好创建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宣传工作,努力做到“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信息,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社会有赞誉”。
(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把审计机关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秩序井然、遵纪守法、团结和谐的新型机关。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局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周南洋同志为组长的创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傅依全同志、工会主席王翔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副处级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办,副调研员 沈大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龚伟、刘适宜、龙月兰、刘仲达等同志任副主任。同时,根据《全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测评体系》的要求,设5个专项工作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总协调:周南洋
1.综合组
责任领导:王翔
组长:刘适宜
成员:冯立 匡方园 阎春婧 苏醒
主要工作: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策划、方案和总结以及相关汇报材料的拟订;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部署、督查检查;机关内部文化氛围的营造;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申报、迎检验收等相关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有关文明创建知识的学习、教育和测试。
2.资料组
责任领导:沈大毛
组长:刘美飞
成员:陈进喜 匡方园 王胜玲
主要工作:收集整理三年来的影、像资料;制作文明创建活动宣传画册;按照《全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考评实施细则》要求,收集整理近三年来有关文明创建的档案资料—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业绩、综合治理等。
3、道德建设组
责任领导:傅依全
组长:沈大毛
成员:刘美飞 黄义山 仇小稻 邓维 龙颖
主要工作: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规范性的流程,开展道德经典诵读活动,建立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
4.硬件设施、环境美化、宣传组
责任领导:王翔
组长:龚伟
成员:陈进喜 汤芳 彭学林
主要工作:负责完善硬件设施,在现有教育、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教育场所、文化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场所,购置必要的活动器材、设备、图书资料,充实阅览室等;负责局机关、庭院的卫生管理,搞好机关及家属院内“绿化”、“亮化”和“美化”工作。制作有针对性的高标准、高质量的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板报、宣传手册等;拟定我局创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宣传口号。
5.文体活动组
责任领导:戴勇
组长:苗林
成员:邓维、杨昕、陈哲、陈其乐
主要工作:围绕创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系列文化、文体活动及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
四、有关要求
1.强化领导责任。局领导要高度重视并抓好分管科室(单位)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机关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本科室(单位)人员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做到“人人都是文明创建的参与者,个个都是文明建设的主力军”。
2.落实创建任务。各专项工作小组的责任领导为该组的第一责任人,各组组长要根据责任分工细化方案报责任领导,并积极组织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
3.加强督促检查。局创建办要加强对整个创建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加强目标管理考核,把文明创建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与各类争先创优评先、表彰活动结合起来,形成“系统互动、人人参与、环环紧扣、层层落实”的创建工作格局。
株洲市审计局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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