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审计局关于开展 “一帮一”救助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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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3-19信息来源:审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关于深入开展机关单位“一帮一”救助帮扶活动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我局“一帮一”救助帮扶活动,了解新形势下群众的困境,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提高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特制定帮扶方案。

  一、帮扶目标

  通过“一帮一”帮扶活动,确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问题。

  二、工作内容

  (一)帮扶主体。株洲市审计局全体党员干部。

  (二)帮扶对象。 株洲市水泥管厂、茶陵县洣江乡大洲村特殊困难的低保户、困难优扶对象、困难劳动模范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因灾或意外事故致贫家庭。

  (三)活动形式。采取“一帮一”结对子的形式,活动期间,每人每年至少上门走访慰问帮扶对象3次,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帮扶活动。

  (四)活动任务。一是对帮扶对象中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通过捐款捐物、政策扶助等方式,帮助她们解决生活难、住房难问题,确保其家庭的基本生活。二是对帮扶对象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通过技能培训班、介绍就业、扶助创业、协调贷款等方式,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三是对帮扶对象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重病的,引导其借助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以及其他医疗救助政策,减轻其医疗负担。四是凡是对象子女就学有困难,通过帮助其筹集爱心资金助学等方式,确保其不因贫困而辍学。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帮扶对象。按照市帮扶办确定的帮扶联系点,市审计局每名党员干部帮扶1户的方式,做好与困难家庭的结对帮扶工作。选派一名同志担任联络员,重点做好沟通联系、搜集信息、分析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等工作。

  (二)制定帮扶计划。按照局“一帮一”救助帮扶工作要求,结对干部要制定好个人的帮扶工作计划、收集救助对象家庭信息,将摸底情况上报局活动领导小组,综合上报市救助帮扶办公室。

  (三)开展帮扶工作。要结合党建扶贫等活动,要求机关党员干部立即深入帮扶点与基层困难群众实行“一对一、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结对帮扶,要见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把“一帮一”活动作为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强化执行力建设的重大举措,高度重视。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全体党员干部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机关党委负责具体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参加帮扶工作的干部要制定和落实好个人帮助工作、调研活动,深入基层宣传政策、帮助解决问题。要结合年度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对服务基层的事项作出公开承诺。建立工作台账,全面记录活动内容。

  (三)严肃工作纪律。帮扶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不准走马观花、敷衍应付,不准将帮扶任务推给基层。

  (四)健全工作机制。帮扶干部要定时到点上进行指导工作,突出“创先争优”意识,扎实开展“一帮一”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建立督促机制,对干部帮扶情况实行督察,对开展好的给予表扬,对落实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201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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