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审计机关 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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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4-29信息来源:审计局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紧紧围绕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以及我局2014年审计工作指导思想、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株洲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计,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审计责任制,提升审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促进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确保我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有序进行,为我局创建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为全面深化改革、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转变审计理念,强化审计监督
1.全面加强审计监督。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进一步加大财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政府投资项目、民生资金审计力度。市本级全年计划审计单位(项目) 个,其中:财政审计 个、行业审计调查 个、专项资金审计 个、重点建设项目审计 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个、外资运用审计 个,财务收支审计 个,有效发挥审计对株洲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2.切实转变审计理念。在审计实践中切实做到“五个转变”,即从重监督轻服务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从重查处轻整改,向查处与整改并重、揭露问题与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并重转变;从重事后轻事中,向全过程跟踪检查转变;从重真实性审计,向以真实性为基础,真实、合法、绩效并重转变;从重微观轻宏观,向更加注重宏观性、建设性、开放性转变。全面提升审计质量,促进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3.有效整合审计资源。本着“全面覆盖、动态调整、突出重点、消除盲点”的原则,科学制定审计对象分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开展审计对象大普查,建立健全被审计单位信息数据库;大力推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分步骤、分层次、有重点、分阶段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充分整合各方审计资源,形成以国家审计为主导、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审计监督大格局,积极探索从内涵上统筹整合审计人力资源,实行审计人力资源在不同专业、不同项目、不同层次之间的优化配置。进一步完善“上审下”、“交叉审”、“1拖N”等多兵种、大兵团、合成式的审计组织模式,形成人力资源整合、实施过程融合、审计现场配合、审计结果综合“四位一体”的审计工作模式。
4.促进审计成果转化。建立健全同级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的审计整改协作机制。加大审计公告和宣传力度,提高审计整改效果,提高审计的震慑力和公信力,提高审计地位,扩大审计影响力。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及我局创建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要求,以及审计署、省审计厅安排部署,围绕进一步规范审计权力运行、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的新要求,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制定或修订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审计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审计业务管理与创新,完善审计项目量化考评等审计业务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行政行为。
三、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审计质量
1.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现场审计质量控制,在审计权能分离模式的管理框架下,进一步强化方案制定,现场实施、项目审理、督促检查等各环节的控制,全面推行审计项目限时办结、集体审理制,切实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2.加强审计质量检查。结合省厅法制工作年度计划要求,开展全市审计项目质量监督调研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开展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进一步创新评选方法,探索成果展示方式,发挥优秀审计项目在提高质量、防范风险、提升素质等方面的示范作用。
四、落实执法考核,促进依法行政
1.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加强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委《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株洲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3-2020)》,严格遵循审计执法程序,切实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推进审计公开,细化执法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2.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完善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建立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合同管理。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3.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登记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对本局全部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实行“三统一”,并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上报审计执法主体和依据。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要求申报创建材料,以创建带动我局审计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促进依法管理、依法审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与案卷评查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案卷评查的审计质量中的引导、指导作用。三是积极报送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统一审计行政处罚尺度,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审计行政处罚行为。
五、开展审计普法,提高法治素养
落实学法普法制度。认真实施我局印发的《全市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深入推进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公务员学法,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国家审计准则以及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财经和刑事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审计人员全面掌握审计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实质,自觉规范审计行为,依法行使审计监督职权。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审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的宣传媒体上宣传审计法制工作,扩大审计工作影响。
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化解行政争议。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针对审计行政执法的特点和现状,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加强对县市区审计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的指导,强化规范使用审计法律文书,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要依法积极受理;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各级审计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七、优化法律咨询,服务审计大局。
强化法律事务服务。对符合审计听证的事项,按照规定认真组织听证。对符合审计复议规定的事项,依法受理复议。对审计机关涉及政府裁决、行政诉讼事项的,积极办理,妥善应对。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审计查处经济案件线索的移送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解答各类法律咨询。不定期在局域网、株洲审计QQ群整理发布与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优质提供法律事务服务。
八、强化保障措施,全面完成任务
1.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制。切实加强对全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机关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重点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组织落实、一起监督检查、一起考核表彰,确保全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加强宣传,完善载体建设。充分利用《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审计观察》、《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统计分析》和《株洲审计简报》等专业报刊杂志以及审计机关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审计法制信息化建设,构建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全市审计人员学法和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撑。
3.加强考核,完善保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及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检查讲评、总结报告和考核奖励制度。市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审计局和各科(室、处)的年度工作考核重点内容,确保全面有序地开展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检查考核、评比评优和表彰奖励等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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