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审计机关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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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4-29信息来源:审计局

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处):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全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处)。

  二、考核原则、方式及结果运用

  全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考核以目标管理考核为“龙头”,以审计质量考核为载体,全面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考核由局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按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考核内容

  审计质量考核。以审计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为依据,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审计,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质量优良。审计项目质量基本分100分,再换算成目标管理考核分,评比标准执行《株洲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评分标准》(见附件)。

  附件:《株洲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评分标准》

  株洲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评分标准.doc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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