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审计局2015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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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5-28信息来源:株洲市审计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依法治国开启新征程,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审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三次重要讲话中强调加强审计工作并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从顶层设计对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把审计监督从行政监督中单列出来,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发挥审计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审计作用由监督向监督与保障并重转变。这为我们做好新时期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计划编制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政府责任分工的要求,围绕“改革、法治、反腐”,以提升审计质量为核心,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努力实现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有新突破,促进审计成果运用有新提升。

  二、计划编制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握好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的跟踪审计为龙头,不断深化财政审计,大力开展民生审计,继续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切实推进政府投资审计;着力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案件线索,全面提升审计监督的层次与水平。

  (二)统筹安排,提高效率。坚持审计“一盘棋”的战略布局,注重审计项目计划统筹,有效整合市、县人力资源与项目资源,积极参与全国全省统一安排的审计项目,全面完成市局组织的审计项目;充分利用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两个平台,理清思路,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务求实效。运用大数据的思维、技术和方法,加大不同板块与不同级次审计项目之间的融合力度。

  (三)综合平衡,有序兼顾。在审计项目安排总量上,合理控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在审计任务分配上,保持项目数量与工作强度相对均衡;在项目进度把握上,按照统一项目批次、统一时间节点,分期分批完成阶段任务。从严控制审计项目现场实施、审理终结、出具文书与执行反馈的时间周期,全面兼顾项目数量与质量、力量与任务、时间与效率、投入与产出的关系。

  三、审计项目实施的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审计范围、审计对象与完成时间等。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请本级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县市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调整事项经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应报市审计局备案,确保审计项目计划的严肃性。

  (二)切实编好审计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细化项目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创新审计方法,进行合理分工,及时控制进度,明确具体要求,防范审计风险,确保审计方案切实可行。

  (三)强化计划执行全程控制。办公室要按照审计计划管理的要求,分解任务、控制成本、反映进度、统计成果、汇总分析;牵头科室要按照年度计划,提出切实有效的审计工作方案,查证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加大审计整改力度,确保每个审计项目出具审计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法制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审理终极控制效果;审计技术部门要运用信息化手段,为查证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四)全面反映审计整体成果。从发挥审计保障监督作用的高度,从不同层面、多维视角,以不同载体形式,分工负责,聚智发力,全方位地开发审计项目成果,彰显审计功能,扩大审计影响,提高审计公信力。

  四、审计项目安排

  (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国务院和我省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一系列政策措施,根据《2015年度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审办财发〔2015〕3号)确定的23个方面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政策措施贯彻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重点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情况、以往季度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审计。重点突出对简政放权政策执行情况、企业减负有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重大项目资金落实及建设进展情况的审计。通过审计,推动中央、省、市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根据审计署和省厅的统一安排,按照省厅投资审计一处制定的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由投资科每季度根据省厅确定的审计重点具体负责对株洲县、茶陵县、炎陵县和攸县的审计。在每个季度结束后7日内,向省厅提交跟踪审计报告。

  (二)财政审计

  1.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总体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规范资金分配管理、盘活财政资金存量、优化财政资金增量、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财政使用绩效为目标,在总体把握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客观评价市财政和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挥财政预算管理职能等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公共部门履职中的违法违纪情况;揭示市级财政和各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政策实施与效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 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审计,由财政科组织,制定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经责处等8个查证科室参加。专项资金审计及审计调查按各牵头科室制定独立的审计及审计调查实施方案实施,并单独出具专项资金审计及审计调查报告。部门审计组参考教育局的审计实施方案,制定独立的审计实施方案,报经领导小组审议后实施。2月12日起开始现场审计,5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1)市财政局组织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立足全口径预算,明确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绩效,用好增量资金,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促进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与绩效,推动深化财政管理改革。重点关注: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和工作成效,政府预算体系的完整性、科学性与规范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分析预算支出结构,转移支付情况,财政结转结余与存量资金情况,国库管理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调整、报批和政府采购公开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由财政科实施,2015年4月3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

  (2)市地税局2014年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以促进税务部门依法治税,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行为,逐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保证地方税收稳定增长为目标,摸清2014年度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揭示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分析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要求重点审计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和税务稽查、税务罚没收入和税收会计核算情况。由财政科实施,2015年2月12日前结束现场审计。

  (3)市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以推动提高市级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绩效为主要目标,紧扣预算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情况,揭示部门预算与执行情况的主要差异和形成原因。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编制、调整、批复和信息公开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支出情况,部门非税收入征管情况,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以及内控制度健全性与有效性,三公经费及其他运行性行政经费开支情况。由经责处牵头组织,行审科等4个科室参与,对市教育局、交通局、国资委、住建局、商务局5个部门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市教育局、交通局、国资委在2月12日前结束现场审计并在3月31日前送审,住建局、商务局在4月30日结束现场审计并在5月10前送审。

  (4)专项资金审计及审计调查。

  一是2013年至2014年污水处理费专项审计。要求在总体把握专项资金的资金规模、管理方式、投向及结构等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分配、下达、使用、实施和绩效等方面的问题。

  根据市局统一安排,由投资科牵头组织实施,行审科参加,2015年4月3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并在5月10前送审。

  二是三公经费专项审计调查。要求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规范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为目标,掌握2013年至2014年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揭露和查处铺张浪费、财政资金损失及效益低下等问题,促进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构建机关运行经费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根据市局统一安排,由经贸科牵头组织实施,外资科参加,2015年4月3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并在5月10前送审。

  三是2014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要求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的目标,摸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情况,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重点关注棚户区改造规划和补偿安置情况,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建设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根据审计署和省厅统一安排,组织市县两级审计力量进行对市本级及10个县市区及所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跟踪审计。市金保科、农保科实施市本级的审计,县市区的审计由市局调配全市审计力量,采取县与县、区与区之间交叉的方式进行审计。2015年1月开始实施,2015年2月11日前结束现场审计并送审,3月20日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汇总报告(含汇总后的审计报表),并附市本级和县市区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对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等。

  四是社会抚养费审计。要求按照“摸清底数、揭示问题、理顺机制、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总体工作思路,重点关注社会抚养费政策执行和征收标准,抚养费征收总量,征收成本、使用情况以及结余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

  根据省厅统一安排,由市局行审科、农保科组织实施,负责炎陵县、茶陵县的社会抚养费审计,2015年2月6日前结束现场审计, 3月15日前上报正式审计报告、综合审计报告、审计报表(含纸质和电子文件)。

  市审计局将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向市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

  (三)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工作作风转变和完善体制机制为目标,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以资源、资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为主线,以事业发展、职能履行、经济决策、政策执行、经济管理和廉洁从政情况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审计内容,界定经济责任,特别是党政领导的责任划分,完善评价体系,强化成果运用,努力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党委考察和使用干部中的职能作用。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结合全市实际,由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处牵头组织,相关查证科室共同实施,对14个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审计,对9个审计对象办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手续。全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在11月3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在12月底前向市委、市政府提交经责审计综合报告。

  1.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任中审计13个。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对市商务局等13个行政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主要内容和重点】重点关注部门行业政策法律执行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若干规定等一系列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资源、资金、资产分配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绩效情况;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及部门行业监管情况;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所承担职能内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廉政建设情况等。从事业发展、职能履行、经济决策、政策执行、管理监督和廉洁从政等方面,作出审计评价。

  2.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1个。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对市交发集团董事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主要内容和重点】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动企业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为目标,围绕改革改制、生产经营、经济决策、政策执行、监督管理和廉洁从业等情况,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领导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若干规定等一系列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产业结构调整与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改制、社保、环保、财税、酬薪、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政策、决策情况,分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各项经济指标完成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客观反映被审计对象任期内业绩能力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3.办理离任事项交接手续9个。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民宗局、市外侨办、市旅游局、市爱卫办、市体育局、市物价局、市林业局、市计生委、市食安办9个单位领导人办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手续,明确离任接任责任。

  (四)政府投资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目标,加大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力度,重点了解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工程质量、投资效益等情况,掌握本级政府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揭示和反映有关政策措施是否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促进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反映是否存在违反国家产业、土地和投资政策;防止“两高”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尤其要防止趁机大建楼堂馆所,是否存在重大铺张浪费和损失浪费,针对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从体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完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由国家投资审计处组织和实施。

  1.竣工决算审计。以摸清项目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工程质量、投资效益等情况,保障工程顺利完工为目标,将市广电中心、市环保大楼竣工决算情况纳入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关注项目基本建设支出、资金来源、资金结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针对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从体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以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完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

  2.全过程跟踪审计。以项目建设资金活动为主线,对工程所涉及的建设、设计、施工、物资采购及供应、监理、工程审价等有关单位进行全面跟踪审计。今年,除继续加强对中心医院等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外,拟对湘江大道、芦淞洗水工业园和市民中心3个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审计,重点调查建设项目工程立项决策过程、审批程序及效益目标的科学性,以及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工程结算审计及其他项目。为政府节约建设资金,充分发挥审计为政府投资把好最后一道关和扎紧政府“钱袋子”的积极作用,预计完成350个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同时,拟对湘江六桥、湘江七桥、湘江风光带河东段、洗水企业集中整治、市民中心、芦淞铁路涵洞、二中整体搬迁、市妇女儿童医院搬迁、河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生活厨余垃圾处理等10个项目进行事前事中审计。

  (五)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审计目标与重点】以保障安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绩效,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目标,在摸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来源和分布的基础上,揭露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等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关注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业务管理和制度衔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关注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情况,分析基金可持续性,揭示制度存在的风险,推动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制度贯彻执行和健全完善。

  【组织方式与完成时间】按照审计署和省厅统一安排和要求确定组织方式。审计对象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税等单位,必要时延伸相关单位和个人;审计内容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同时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农民工综合保险等地方试点或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调查。2015年8至10月实施现场审计,按照省厅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代拟稿和方案附表等。

  (六)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国外贷援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为目标,重点关注国外贷援资金和国内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项目设备采购和使用、提款报账情况,项目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项目效益情况,以及信息化建设情况等。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和项目协议,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师意见。

  【组织方式与完成时间】根据省厅统一部署,由外资科组织与实施,对世行贷款湖南森林生态恢复和发展以及亚行贷款湖南职业教育示范2个项目2014年度财务收支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2015年6月5日前完成现场审计,6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如有需要,及时补充相关内容和数据。

  (七)专项资金审计

  1.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完整为目标,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情况,反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重点关注: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结存情况;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由市局法制科、投资科实施,对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征集、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4月30日前完成现场审计。

  2.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保障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的落实,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私分和超范围使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揭露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重大损失浪费以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分配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使用效益不佳等违纪违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重点关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实施情况;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项目的完成情况以及部门单位经费收支情况。

  【组织方式和完成时间】由局农保科实施,对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投入和地方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审计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6月30日前完成现场审计。

  (八)其他项目

  1.医改项目

  市二医院2013年至2014年财务收支审计

  2.委托项目

  株洲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1年4月至2015年2月财务收支审计

  上述2个项目根据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度考核方案要求、市法制办的委托安排。必要时追溯到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通过审计,促进行政事业单位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资金绩效。

  附件:1.株洲市审计局2015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表

  2.审计署、省厅2015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和市局统一组织涉及相关县市区审计机关参加的项目

责任编辑:数据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