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审计局2016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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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5-02信息来源:审计局
一、总体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两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以及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意见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及审计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突出财政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政府投资项目、稳增长等政策落实、融资平台以及全国全省统一安排的民生项目等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推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服务改革发展,服务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促进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建设廉洁政府、俭朴政府、法治政府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实现审计项目安排一体化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面实现“三个率先”、大力推进“七大工程”和加快建设“四区一带”目标要求,统筹安排审计项目计划,以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与重要专项审计为平台,将稳增长等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各类项目审计的重要内容,聚焦责任重大、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岗位与环节,加大项目之间的整合力度,形成不同板块项目目标、重点、效能的一体化,增强计划立项的整体性与宏观性。
(二)突出审计项目重点,确保审计质量管理精细化
在审计中,按照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要求,有序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高度关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经济运行风险、民生保障、资源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廉政建设与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足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突出追责问责,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案件线索,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等部门移送,形成审计监督新常态。
(三)整合各类审计资源,满足审计成果需求多元化
全面提升审计项目绩效,有效整合市、县两级人力、技术、时间、项目、数据、成果等资源,上下联动,逐步形成全市审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创新审计组织方式,按照项目特点,适应不同需求,归集开发审计成果,从完善体制机制层面发挥好各类项目在反映成效,提示问题、规范行为、完善制度、促进改革、推进反腐等方面的保障与监督作用。
(四)把握项目批次进度,兼顾审计覆盖领域均衡化
统筹项目批次与进度,在确保高质量完成国家审计署、审计厅统一安排的项目任务,自行安排的审计项目原则上按照四个批次,统一时间节点,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同时,衔接好上级审计机关涉及的审计对象、审计时段、重大资金、重大项目或者重大事项,尽量避免多头审计与重复交叉,确保自上而下审计项目覆盖的均衡性与有效性。
三、计划安排总体情况
全年,市本级审计项目初步安排61个,办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项目12个,工程结算审计项目200个。
市本级60个审计项目中:预算执行审计项目7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5个;平台公司审计项目5个(跨年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0个(市本级、云龙示范区合并为1个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项目10个;稳增长等政策跟踪审计项目5个。其中:省厅统一安排项目4个,涉企收费审计调查项目1个(涉及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审计、涉企收费项目清理情况审计调查);政府投资项目4个,其中:概预算执行审计1个,征地拆迁资金审计项目3个;其他项目共5个,其中:省厅安排经责项目1个,外资项目2个(由省厅负责出具相关文书),专项资金项目1个,委托项目1个。
四、具体安排
(一)稳增长等政策落实审计
【审计目标与重点】以推动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为目标,按季度与审计地域特点,紧紧围绕“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部署,抓住“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五个方面,重点关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成效,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深入揭示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组织方式与审计范围】 市审计局统一组织,按照构建“落实省厅部署审计、开展专项审计、结合其他项目审计、定期汇总专报”的稳增长等政策审计新格局的要求统一组织。
1.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市审计局每季度选择一个县市区或者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第一季度实施“两供两治”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第二、三、四季度选择3个县进行跟踪审计。
2.为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收费,开展全市涉企收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计划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涉企收费情况和全市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3.在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着重关注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同时,各县市区审计局按构建全市“稳增长等政策审计新格局”的要求实施专项审计。
【责任部门与完成时间】投资科牵头实施与汇总,按季度执行,制定跟踪审计实施方案,各业务科室参与实施。牵头科室每季度末月10日前按要求完成审计并向省厅提交跟踪审计报告;全市涉企收费情况审计调查项目由局办公会指定相关科室牵头组织,其他科室参与实施;各业务科室每季度结合科室开展的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向牵头科室报送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由投资科汇总并向省厅和市政府进行专报。
(二)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财政政策贯彻落实、促进盘活财政资金存量、规范“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使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财政使用绩效为目标,总体把握市级财政2015年预算执行结果,反映财政收支的总体规模和结构、预算执行进度、资金实际支付、管理绩效等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的总体特点,全面评价预算执行的总体效果。
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关注财政政策执行及行政审批、财政预算体系完善、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存量资金使用、专项资金整合、财政管理、预算公开、政府性债务以及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等情况。税收征管情况审计重点关注税收收入完成、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以及税收征管成本控制情况,分析地方税收结构,评估税收收入质量。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要紧扣预算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情况,重点关注国家、省、市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及预决算公开,政府职能转变及内控制度况,决算草案及存量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厉行节约及专项治理等情况。专项资金的审计要求结合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到各部门职责分工的履行情况,重点摸清部门参与分配的财政专项资金(含中央财政资金)的种类、规模和管理方式、效果等,重点关注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雁过拔毛”式腐败现象,是否在资金分配、项目管理中存在索拿卡要、权力寻租、虚报冒领或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等情况。
【组织方式和审计范围】 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市财政局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地税局2015年税收征管情况以及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
【责任部门与完成时间】 由财政科牵头组织,制定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经责处等业务科室参加。部门所属专项资金审计由科室制定独立的审计实施方案实施,并单独出具专项资金审计报告。2月29日起开始现场审计,4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5月20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6月20日前,出具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三)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工作作风转变和完善体制机制为目标,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进一步深化审计内容,完善经责审计操作细则,界定经济责任,特别是党政领导的责任划分,完善评价体系,强化成果运用,努力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党委考察和使用干部中的职能作用。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把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作风若干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及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决策部署和重大经济政策贯彻落实等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着重关注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涉及的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使用、机构编制情况、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廉政建设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以及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权、履职尽责,确保政令畅通。
【组织方式和审计范围】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结合全市实际,由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对市房产局、市民政局等8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开展任中审计;对市九方中学、南方中学7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开展离任审计;对市委政研室、市侨联等12个单位实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审核。
【责任部门与完成时间】由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查证科室共同实施,全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分批次实施,在11月30日前全部结束现场审计。在12月底前向市委、市政府提交经责审计综合报告。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与重点】围绕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目标,加大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概预算审批、招投标、工程变更和工程决算、运营效益全过程跟踪审计力度,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的可研、概(预)算审批、招投标等程序执行情况,确保严格按建设程序办事;重点关注建设过程管理特别是设计变更、规模变更情况,遏制随意超规模超概算行为;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负责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建设和监督的政府工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针对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从体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完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
【组织方式和审计范围】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水竹湖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二是对城市五区征拆办的资金使用情况、芦淞区电商产业园、天元区湘江大道(一期)项目等的征地拆迁资金进行审计;三是对200个以上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计。
【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由国家投资审计处负责实施,5月20日前完成同级审配套项目——天元区湘江大道(一期)征地拆迁资金审计,12月30日前完成全年审计项目,出具审计报告。
(五)2015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安居工程依法有序建设和管理,促进安居工程政策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住房保障权益为目标,关注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及总体建设;各级财政和贷款、社会融资支持安居工程项目与安居工程资金统筹使用情况;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实施情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税费减免和贷款优惠利率落实情况;安居工程土地供应和建设审批情况;重点审查以虚假材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挪用套取、克扣截留资金以及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等问题。
【组织方式和审计范围】根据审计署和省厅统一安排,市审计局统一组织,采取“上审下+交叉审”模式,组织全市审计力量对市本级及10个县市区及所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跟踪审计,重大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到相关单位与个人。
【责任部门与完成时间】由金保科牵头组织,市本级、云龙示范区的审计由金保科、云龙示范区审计科负责实施,其他9个县市区的审计由市局统一调配全市审计力量,组成9个审计组,采取县与县、区与区之间交叉的方式进行审计。2015年12月开始实施,2016年2月7日前结束现场审计,2月29日前陆续送审,3月11日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汇总报告(含汇总后的审计报表),并附市本级和县市区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对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等。
(六)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摸清融资平台公司真实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平台公司项目建设有关情况为目标,重点对其资产情况及分类的认定、负债情况及分类计算、公司经营管理运行情况、政府授予的土地及资源的开发情况、承担政府项目的建设全过程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综合科学评价。
【组织方式和审计范围】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参与,完成对市城发集团、市湘江公司、市云发集团、教投集团资产负债损益及其投资建设情况的审计。
【责任部门与完成时间】由平台公司审计科牵头,编制统一的审计工作方案,按照2015年市交发集团试点审计的方式方法进行审计,以其审计报告为模板,撰写审计报告。其中:市城发集团、市湘江公司的审计春节前完成现场审计,市国投集团、云发集团、教投集团待同级审项目结束后,整合力量实施。12月30日前,牵头科室汇总审计情况并出具综合审计报告,向市政府报告。
(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推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收支规模、结构和管理使用情况,关注资金运行和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揭示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组织方式与审计范围】在审计署和省厅的统一领导下,市局成立基本医疗保障资金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署、厅统一工作方案和要求,组织对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保障等部门实施审计,重大事项延伸到相关年度、单位与个人。
【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由金保科牵头,编制全市基本医疗保障资金审计工作方案,2016年8月开始实施,10月20日前结束现场,11月1日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代拟稿)及相关材料。
(八)其他审计
1.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完成1个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的经责审计项目(时间为5-7月,项目待定)。
2.按照省厅要求,完成世行贷款和亚行贷款2个外资审计项目,6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促进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国外贷援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3.根据工作实际,实施住房公积金征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年审工作。
4.根据上级委托,完成2013年至2015年茶陵县林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5.按要求完成省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临时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政府主要领导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审计范围、审计对象与完成时间。如确需调整或接受临时安排任务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请本级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县市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调整事项经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市审计局备案,以确保审计项目计划的严肃性。
(二)切实编好审计方案。审计项目组织与实施单位,要落实审计项目组长负责制,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细化项目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理顺审计关系、明确操作路径、进行合理分工,把握时间进度,落实具体要求,确保项目审计报告与审计实施方案和年度项目计划目标与重点的有效对接。
(三)强化计划执行全程控制。按照审计计划管理的要求,各实施单位要及时分解任务,科学制定方案,严格控制成本,合理把握进度,准确统计成果;根据审计项目特点创新审理方式,构建审计现场跟踪审理、交叉审理、合议审理、集中会审结合的审计项目审理模式;完善审计项目执行机制,加大执行整改力度,建立健全审计项目执行情况反馈制度;改进审计项目执行结果考核方法,全面提升审计投入产出绩效。
(四)坚持依法创新文明审计。参审单位和参审人员,要做到行审有据、定性合法、处理公正、程序合规、问责求是;全面创新审计思路、方法和手段,端正审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各项审计纪律,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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