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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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08信息来源:株洲市审计局
各科(处、室):
《株洲市审计局2018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审计局
2018年11月7日
株洲市审计局
2018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在市文明办、市妇联的指导下,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
二、活动对象
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无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无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参与群众上访、闹事的,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
家庭成员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分标准进行自评、申报。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局工会、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建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与考核。
五、评选步骤
1、自评和科室推荐
申报人根据《株洲市审计局争创“文明家庭”评分表》(附件1)自荐并填写自评分表,经科室推荐评分后方可参与评选,名额不限。
2、申报工作
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分达90分以上的均具备文明家庭申报资格,按要求填写《株洲市审计局文明家庭申报审批表》(附件2),同时选取2-5张家庭合影(电子数据),于11月9日前报局办公室。
3、审核评定
经局工会、局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审核后,通过投票及专家评定,确定株洲市审计局文明家庭(数量不限),在以上家庭中再推荐1个家庭参加全市文明家庭的评选。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要精心组织实施,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大力宣传“文明家庭”。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评选工作需经职工自荐、科室推荐,审核、投票、专家评定等程序,所有材料请于11月9日前报局办公室。
联系人:卢家婧
电 话:18573353235
Q Q:96571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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