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刘玉平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7-03-23信息来源:株洲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以下简称“两办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及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株组审〔2016〕20号)的委托,我局派出审计组,对刘玉平2011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示范区管委会)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刘玉平任主任期间,协助书记主持 示范区全面工作,具体分管财政、审计、土地储备中心等单位。
2012年至2014年期间, 示范区GDP总量从16.7亿元增长到20.03亿元,增长12.1%;人均GDP从3.07万元增长到3.37万元,增长3.3%;规模工业增加值从5.99亿元增长到6.57亿元,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耗(万吨标准煤)从10.09降到9.9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4.49亿元增长到5.7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从88.09亿元增长到141.8亿元。
2012年至2014年, 示范区三次产业结构2012年为16.2:59.4:24.4,2014年为14.9:50.7:34.4,第一、第二产业占比逐渐下降,第三产业增长较快。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2年的3.5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5.2亿元,增长48%;政府性基金收入从2012年的5.76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17.73亿元,增长207%;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从2012年的1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2.26亿元,增长12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2年的4.85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5.1亿元,增长5.1%,其中:教育支出从2012年的0.55亿元减少到2014年的0.4亿元 ,减少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从2012年的0.19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0.28亿元 ,增长47%;医疗卫生支出从2012年的0.21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0.28亿元 ,增长33%;农林水事务支出从2012年的0.15亿元减少到2014年的0.14亿元,减少7%,科技、文体与传媒支出从2012年的0.07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0.72亿元,增长928% 。政府性基金支出从2012年的6.03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19.37亿元,增长221%,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从2012年的5.99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19.25亿元,增长221%。社会保障基金支出从2012年的0.57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0.99亿元,增长74%。
2012年至2014年,示范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从0.76亿元增长到1.28亿元 ,增长68%;医疗卫生支出从0.21亿元增长到0.28亿元 ,增长33%。社会保障全面覆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参保人数分别从24723人、411人增加到32151人、633人;新农合参保人数从38080人增加到41409人,参保率98.7%。义务教育财政投入逐年增长(扣除基本建设投入部分),2013年开始全区实行义务教育“零收费”政策,减免各类费用400余万元,辖区8所学校全部建为省合格学校;医疗卫生投入专项资金从606.29万元增长到1026.23万元,建成学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云田龙头两所敬老院、云龙消防站等惠民利民设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69万元增加到3.35万元。
示范区管委会认真贯彻中央政策,推进公租房等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2012年至2014年,三年共筹集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8238万元,支出9779万元,建成安居房1961套。截至2014年末,通过配租等保障性住房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681户2549人。
审计结果表明,刘玉平同志任职期间,履行云龙区管委会主任职责,认真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谋划和推动云龙示范区改革发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推动云龙示范区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了一系列廉洁从政的制度、文件等廉政措施,决策较为民主,重大事项基本经过讨论决策。但在资源管理、财政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尤其在财政管理方面问题突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落地率低。
2.部分目标责任任务未完成。
3.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及时开工。
4.村庄整治、土地流转后部分土地没有合理利用。
5.违规以毛地出让部分土地,涉及金额11390万元。
6.城乡低保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发放。
7.少征机关养老保险基金349.19万元。
8.部分保障性住房未发挥效益。
9.将基金预算收入4957.92万元列作一般预算收入。
10.各公办性质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11.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超估算涉及金额25547万元。
12.职能部门未按规定核准招标方式,涉及金额12790.97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株洲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示范区管委会建立整改台账,严格开展整改结果评价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本次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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