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操作规程》听证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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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2-16信息来源:株洲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湖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和《株洲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效率,确保审计质量,株洲市审计局起草了《株洲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操作规程》的意见和建议,经株洲市审计局局长办公会议同意,于2012年10月19日上午在市审计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株洲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操作规程》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18名,代表由市政府办、法制办、市住建局、市园林局、市房产局、市财政评审中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湘江集团、湖南红旗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基础设施有限公司、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醴陵市审计局、天元区审计局等单位和部门的人员组成。会议先由主持人(市审计局总会计师龚军军)介绍听证会议程,记录员(市审计局法制审理科科长龙月兰)查明到会人员情况,宣布听证会纪律及注意事项。市审计局国家投资审计处副处长詹倚剑介绍我市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审计工作情况,市国家投资审计处综合科科长邓维陈述了《操作规程》的起草说明。然后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先后发言。会上,18名代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操作规程》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看法。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国家投资审计处副处长詹倚剑做了补充说明和解释。最后主持人就听证会作了小结。
二、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
1、听证会代表普遍认为《操作规程》文件的出台是件好事,有利于规范国家建设项目审计。
2、部分听证代表提出:对于建设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中,应加入“竣工验收资料”和“工材料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内容。但有的项目,并不是所有的资料都齐全,如立项材料,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工程项目不能完全提供。
3、个别听证代表提出:对第十一条第三款“定额及取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建议作出修改。
4、个别听证代表提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除《操作规程》中规定的常规审计外,也需要审计部门的跟踪审计,这样对提高审计效率及时解决建设单位燃眉之急都有很大帮助,建议增加跟踪审计的条款。
5、部分听证代表提出:第二十一条“…对施工单位或相关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应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召集审计组成员进行甄别…”,此处的召集人应与第十七条中的召集人相一致。
6、部分听证代表提出:建设项目造价审计的实际工作中,遇到施工单位不签字确认的情况该如何处理,《操作规程》中应明确。
7、部分听证代表提出:从施工单位角度看,审计方能否直接参加竣工验收,以减轻施工单位查勘现场的负担。
8、部分听证代表提出:施工单位接受评审和审计的次数过多,可否简化程序;
9、个别代表提出,市财政评审中心承担全市财政资金建设项目的初审工作,与审计的工作前后衔接,为保持政府工作的连续性、方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建议将两单位对建设单位所需提供建设项目资料的要求修改成一致。
10、部分代表提出:对《操作规程》中各个环节的时限应作出具体规定。
三、对听证代表意见的处理意见
市审计局对此次听证会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1、关于部分听证代表提出的对第七条的修改问题:可以增加“竣工验收资料”和“施工材料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内容。若有的项目不能完全提供此条所规定的资料,除特殊情况外,正说明了该项目建设程序上的不完善,更说明了此条内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关于“项目审结后,若仍有错误,如何确定审计人员的责任”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可以有一定的误差率,在误差率范围内的差别不能认定是“错误”。株政办函[2011]178号文更是明确规定了对建设项目评审或审计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责任部门奖惩机制。
3、第十一条中“定额及取费标准的执行情况”修改为“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清单费用和清单外费用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4、第二十一条中“应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召集审计组成员进行甄别、归类、汇总,提交投资处领导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进行审定…”修改为“应由审计组长召集审计组成员进行甄别、归类、汇总,提交投资处领导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进行审定…”。
5、关于个别代表提出的增设跟踪审计内容的条款问题: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是一个新鲜事物,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要求后,我们会视情况制定专门规定。
6、关于个别代表提出的简化审计环节的问题:正是出于考虑简化建设项目评审或审计环节的问题,按照规定,株洲市国家建设项目均实行两审制,审计部门为终审实施部门。审计工作根据法律规定,是需要独立完成,故不能与其他部门的监督工作共同进行。
7、关于个别代表提出的审计与财政部门工作衔接的问题:我局相关处室正与财政部门相关处室就包括资料移交在内的诸多问题进行工作衔接,以期出色、高效地完成审计工作。
株洲市审计局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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