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9-02-15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政办发(2015)46号文件规定,市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审计工作基本规划、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2.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并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并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的建议。

  4.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观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负责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负责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项培训。

  10.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管理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负责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

  11.负责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审计局机关,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22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20.2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22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3.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2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050.2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70万元,是指单位用于国家投资审计的经费;为完善“金审”工程进行网络和设备更新费用。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2220.24万元,比上年减少43.96万元,主要原因:调出一人,退休两人,相应的减少了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支出及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783.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内控管理,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71万元。包含:机关办公自动化62万元、办公用房及其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服务50万元、办公区域物业服务50万元、公务用车服务24万元、机关门户网站建设80万元、其他机关后勤服务100万元、因审计力量不足聘请审计人员服务90万元、重大事项第三方审计服务100万元等。

  )“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2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我局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培训费、会议费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3万元,减少1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地方党委政府要求,控制公务接待,对因公接待确需开支的,严格核定标准和人员数量,缩减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二、我局加强内务管理,严格管理公车使用,对因公用车、租车等实行专项申报,严格审批,限定费用标准;三、高度重视干部培训,充分利用“金审”工程会商系统,上与审计厅联网,下与各县市联网汇通,利用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组织培训

  三、专业性名词解释

  金审工程,是审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简称,是《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确定的12个重点业务系统之一。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关心和国信办、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金审工程有关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已经全部履行完毕。2002728,国家计委批准审计署开工申请,并下达2002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5000万元,专项用于审计信息化系统一期工程建设。

 

    附件:株洲市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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