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审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信息来源:

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面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公开内容涉及政策法规、财政资金、动态调整情况、政策解读、信息发布等多方面的工作。全年在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300余条。按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总体思路,设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异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加强微信公众号和政府网站信息的管理,不断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平台建设,定期对网站平台进行维护、更新,对检测发现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按时报送整改清单。定期对已公开信息栏目进行排查,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规范、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有效运行。强化监督保障,加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严格落实。强化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流畅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的内容相对不够在公开基础信息发布的相对较少,公开内容相对单一。将深化学习,熟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数量和质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加强信息人员培训,及时更新信息,提高信息的实效性。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领域。

二是审计工作社会影响力还要再加强社会公众对审计的了解并不深刻,途径也不够多。继续多渠道多平台开展信息宣传,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晓度。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丰富宣传渠道,拓宽宣传面向,同时,夯实已有的政府门户网站、审计报刊杂志、微信公众号平台基础,不断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李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