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审计局工会工作职责及成员结构

发布日期:2015-07-01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一、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1、围绕全局工作重点,根据局党组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工会日常工作,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切实履行民主参与职能,组织和代表干部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与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认真宣传和贯彻《审计法》、《工会法》等,努力维护工会会员合法权益,为群众说话办事,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解决涉及局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沟通局党组与局职工的联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

  4、发挥工会的自身特点和优势,协助局党组做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和支持会员学习审计专业和计算机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6、着力履行维护职能,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协助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和医疗辅助保险等,不断促进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的改善。重视从源头上维护干部职工的正当权益,尤其是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7、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关注职工冷暖,逢重大节日或职工生日,与局党组一起对干部职工进行慰问;及时关心职工生病住院,家里的红白喜事并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加强财务管理,收好、用好、管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10、做好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管理及归档工作。

  11、负责“双联”帮扶维权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二、工会委员会成员及职责

  (一)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1、在局党组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主持工会委员会日常工作。不定期地主持召开工会委员及工会小组长会议,研究工会工作,参与制定工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及学习、活动方案。

  2、参加局有关会议,反映工会会员和工会委员会的建议和意见;参与制定局有关工作计划并组织会员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3、组织制订工会财务制度并认真落实,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负责日常支出的审批。重大开支项目经工会委员会集体审定后执行。

  (二)工会副主席工作职责:

  苗林——协助工会主席做好工会日常工作,对工会主席负责,协助主席组织召开工会委员及小组长会议,及时了解干部职工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积极向工会主席和局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会委员及工作职责:

  1、谭中——财会委员,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局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依照党的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不定期检查工会财务和财产管理情况;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及财务工作的总结工作;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2、林典——文体委员,负责制定每年工会文体工作计划,不定期组织开展多种类型有意义的文体活动,负责各项文体活动的前后的宣传组织工作等,重点组织好重大节假日的文体活动,并拟定奖励办法;保管、用好文体器材及各种用品;做好各类文体活动的总结工作;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3、邓维——组织委员,协助工会主席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管理及档案工作;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建立健全并保管好工会组织的档案资料;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4、刘洪强——生活委员,关心职工生活,及时反映职工在生活福利方面的困难、意见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职工各项福利工作,同时,配合做好职工生日祝贺,生病住院,红白喜事等的慰问工作等;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5、刘美飞——宣传委员,负责制定和提出年度工会工作规划和计划,做好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积极向各级领导机关报送信息,宣传全局工会工作,做好年度工会活动大事记;负责局工会文字材料工作;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全局职工工会分组

  第一小组:周南洋、王小琴、高小毛,办公室、行审科成员,共14人;

  组长:杨军

  第二小组:傅依全、龚军军、李荣贵,国家投资审计处、法制科、金保科、农保科成员,共20人;

  组长:邓维

  第三小组:阎敬堂、戴勇、刘运华、沈大毛,人教科(含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财政科、审计技术科、经责处成员,共17人;

  组长:吴明明

  第四小组:颜梦香、邓海林,投资科、经贸科和外资科成员,共14人。

  组长:冯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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